788-sb.com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条例
788-sb.com学生参加校外写生、考察、参观、培训、顶岗实习、毕业实习、打工等项目,是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践过程,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途径,为了更好的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任务,确保学生在教学实践期间的安全,规范学生的行为,特制定安全条例如下:
一、 在参加教学实践过程中,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领导,集体行动,不准单独活动。对不服从管理或擅自离队的同学,视情节轻重,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。对违反学校相关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的学生,按规定条款予以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学籍。
二、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,法规及治安条例。
三、 必须严格遵守校纪、校规及学生守则,规范自己的行为。
四、 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教学实践的相关规定,圆满完成教学任务。
五、 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线路、地点与单位,不去与教学项目无关的地点与场所。
六、 外出考察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必须乘坐合法正规的交通工具,注意索要相关票据并保存。不得搭乘私车、黑车、超载车和无保险票客车等。
七、 必须保持与带队教师和班干部的通讯畅通。
八、 必须尊重实践地的民风民俗,确保不发生各种冲突,提倡为当地提供专业技术及各项无偿服务。
九、 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政治敏锐性,不参加与实践教学无关的一切活动。
十、 本安全条例一式两份,学院留存一份,带队教师一份。
以上十项条例必须严格遵守,因不遵守条例出现的安全问题,均由学生个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外出学生(签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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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 4月 26日